随着近期金融政策“组合拳”不断发力,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cology-OrientedDevelopment)项目在金融支持上更趋市场化、法治化。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大EOD项目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项目贷款条件,提高项目融资效率,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和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的EOD项目给予整体授信。
对此,多位城投行业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央企、国企还是民企,从事EOD项目最大的瓶颈就是资金问题,随着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将有助于推动EOD项目规模化,最终通过EOD项目的市场化、产业化,推动城投转型升级。
有望解决市场化资金
10月16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文称,“大连庄河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与渔业经济区建设EOD项目”正式获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12.6亿元授信额度,期限20年,成为辽宁省首个获得银行授信的EOD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大连北黄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生态环保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项目于2023年6月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进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是全国第二个、北方地区第一个海洋类EOD入库项目。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提升相关海域水质,为相关产业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水域条件和陆域生态空间,助推相关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注意到,上述四部门发布的《意见》就明确提到,将加强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金融支持。包括加大EOD项目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项目贷款条件,提高项目融资效率;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和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的EOD项目给予整体授信;拓宽EOD项目投融资渠道,探索以EOD项目相关资产、权益等为抵押开展项目贷款,鼓励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建立健全EOD项目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加强对EOD项目模式符合性、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实施效益等评估审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生态文明理念的不断深入发展,生态治理已经成为不少地方政府及城投平台开发的新业务。不少地方及城投平台通过特色产业运营的方式,既实现了区域综合开发和治理,又推动了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
不过,北极星环保网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0月,共发布63条EOD项目招投标信息,投资金额超1160亿元。其中,中标项目48个,废标或终止项目5个,正在招标的项目7个,发布招标计划的项目3个。近90%的项目为央国企斩获,2024年截至目前,共有48个项目完成招标工作,涉及金额超810亿元。
对于为什么有废标或终止项目,记者采访多位城投行业人士了解到,虽然EOD项目已经成为很多地方政府及城投平台追捧的新业务,不过由于其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盈利难度高等因素,虽然在招投标阶段,央企、国企、民企均有涉及,但最终能够拿到项目的基本是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央企或者国企。
不过,由于有的项目资金过大,即便是企业拿到项目,亦需通过多家企业形成联合体的方式承接项目。而对于前述提到的废标及终止项目,资金也是一项重要因素。浙江一家城投公司负责人说:“此次《意见》提到的‘对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和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的EOD项目给予整体授信’其实就有助于解决整体资金问题,城投不再通过‘分工’的方式承接项目。”
中华环保联合会农业生态环保专业委员会执行副主任兼秘书长袁秀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EOD项目呈现以下特点优势:一是多元资金拼盘。从资金渠道来看,PPP、社会资本、中央预算内补助等均可用于EOD项目开发,不足部分可以由政策性银行解决。二是项目融资优势。首先是贷款利率低,可享受政策性银行贷款和行业贴息;其次是贷款周期可长达30年;最后是融资金额大,可高达几十亿元。三是落地高效快速。EOD模式试点项目前期申报时间短、落地快,从项目包装到入库审批,再到融资落地,平均周期约6个月。此次《意见》出台将更加有利于城投平台深度参与EOD项目,从而推动城投产业的市场化转型。”
规范绿色金融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年初,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导则》”)就提出:“在项目层面实现产业发展增值反哺生态环境治理,不依靠政府资金投入即可达到项目资金自平衡。”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实施导则》明晰了项目组织主体、实施主体及其责任分工,厘清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金融部门等在EOD项目实施中的具体任务。
记者梳理发现,《实施导则》出台后,安徽、江苏、浙江等地相继开展了省级EOD项目试点,金融创新举措相继出台。其中,江苏省为EOD项目优先提供“环保贷”“环保担”等支持,由省财政给予优秀示范项目资金奖励;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桂惠贷—生态贷”,贴息比例为3%,贴息一年,最高可贴息500万元;福建省规定,EOD项目环评审批纳入“绿色通道”,做到快批快办。项目运行削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经核定后可纳入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流转用于本地区重大项目建设。
针对此次《意见》中提到的金融支持,如探索以EOD项目相关资产、权益等为抵押开展项目贷款,鼓励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资等,无锡一家城投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例如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在此之前已经有先例,不过随着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未来将有更多的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到EOD项目中。
在现代咨询研究院院长丁伯康看来,随着政策的叠加效应,绿色金融市场进入深度发展期,绿色发展方向更加明确。
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向纵深发展。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谋划、整体部署。
“随着国家两批次EOD项目入库试点接近尾声,各地正积极谋划推动本地EOD项目的实施与发展,为作为重要实施主体的城投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与产业发展机遇。”丁伯康表示。
不过,亦有业内人士提示,随着金融支持力度的加大,城投平台或加大对EOD项目的关注和投入,但需要以不新增政府债务作为大前提。对此,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要加强监管,争取形成一批风险管理强的案例,特别要注意光伏、水电、风电等收益类项目开发可能会造成生态区占用、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力争形成一套完善规范的风险管理系统。